遏制“裸官”是順應民意之舉
時間:2014-01-21 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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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裸官”是順應民意之舉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其中明確規定,群眾公認度不高的、有跑官拉票行為的、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等六類人,不得列為考察對象,這幾條選拔任用干部的“高壓線”,引起了社會關注。
眾所周知,“考察”是領導干部選任、升遷的第一道關口,只有列為考察對象才能獲得提拔、升遷的機會。《條例》規定不得將六類“裸官”列為考察對象,無疑是對其關上了“士途升遷”的大門,打破了他們既能手握大權,借機斂財,又能在稍有風吹草動時伺機“閃人”的黃粱美夢,可謂是直切“裸官”要害,用合理的界定從源頭上扎緊了管住“裸官”的籬笆。
當前,裸官已經成為中國官場的一個特有群體,雖比例不高,但腐敗落馬被查的官員中有相當部分是裸官,所形成的“漏斗效應”不斷刺激著群眾的神經,一直飽受社會非議。在位時留好退路,事發后遠走高飛是他們的一貫做法。由于配偶或者子女皆移居國外,甚至過著富足的生活,在國內“赤條條,來去無牽掛”,對黨和國家的忠誠度、為群眾服務的意識以及接受黨紀國法的監督,都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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