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關鍵是嚴懲
時間:2014-01-21 17: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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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成為反腐倡廉、整治腐敗的最高機關,直接隸屬于內閣總理,貪污調查局的局長和副局長由總理直接任命并且只對總理負責,貪污調查局的每一名官員都有經過局長簽署的委任狀并以此為法律授權的依據。
第三,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管。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新加坡先后頒布《公務員法》、《公務員守則和紀律條例》、《財產申報法》等相關法規,實施嚴格、嚴密的財產申報制度,公務員及其擔保人或家庭成員的各類財產不僅在聘用前要申報,任職期間也要每年申報;實施公務日記制度,要求公務員詳細記錄公務行為,由本部門常務秘書負責定期詳細審查,發現問題必須送交貪污調查局處理。高級公務員的自由裁量權也由嚴格的監督、檢查、控制和定期輪崗制度加以限制。
最后是確定人民群眾的監督主體地位,形成反對貪腐的合力。新加坡充分保證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對于民眾的有關貪腐的任何舉報,貪污調查局都積極受理。
作者: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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