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縣法院構建“四化”體系 提高審判質量
為進一步加強審判管理,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河南省新縣法院構建“四化”體系,有效提高了審判質量。
案件評查常態化。改變過去一年一度集中案件評查,實行即結即評、一案一評。各審判庭判決的案件于案件發生法律效力后20日內將案卷移交審判監督庭評查,審判監督庭在收到案卷后一月內評查完畢,并逐案填寫《案件督查評審表》一式二份,一份隨案入卷歸檔,一份存查。
分析通報季度化。每季度對評查的案件和上級法院改判、發回重審的案件進行一次分析通報,指出問題,提出糾正的意見,限期整改。各審判庭對評查中出現的問題,在分析原因的基礎上,提出解決辦法,并向審判監督庭反饋整改意見。對改判和發回重審的案件,均寫出書面分析報告,分析案件一、二審判決的各自依據,查找二審被發改的原因,并向審判委員會做出匯報。
庭審觀摩規范化。組織審判委員會委員、業務部門負責人定期觀摩審判員開庭審理案件,就庭審駕馭能力細化為四個方面十二項標準,觀摩人員按照這十二項標準當場打分,現場評議,對提高審判員駕馭庭審能力起到了很好地促進作用,也為法官互相學習搭建了平臺。
責任落實嚴格化。對上級法院改判、發回重審的案件和本院評查有較大問題的案件,在找準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由審判委員會確定問題屬性及大小,并由審判監督庭進行通報,由政治處根據績效考核辦法扣罰相應的考核分。對確認為違法審判的案件責任人,由監察室提出處理意見,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