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儲蓄”體現市場和道德的雙重公平價值
□魏 青
近日,珠海市召開志愿服務事業五年發展規劃研討座談會,公布了《珠海志愿服務事業五年發展規劃綱要(2013—2017)》。規劃將探索建立志愿服務“時間儲蓄”制度,使志愿者本人在需要幫助時,能優先得到其他志愿者的服務。(《珠江晚報》2014年1月27日)
“時間儲蓄”是城市社區志愿服務的一種新型激勵方式,其主要內容是:模仿銀行的儲蓄制度、把自己向社區和社會提供的志愿服務時間或者內容記錄儲存起來,當自己需要社區提供幫助時,再提取出來使用。“時間儲蓄”既不是貨幣化的服務,又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無償服務,它以互助為目的,以時間為計量,可以視其為一種新型的互助服務形式。
本質上,“時間儲蓄”就是用公民個體今天的努力付出,獲得明天的交換保障,用自己今天的道德奉獻,獲得明天的道德收益,這種公益的交換服務的形式更多的呈現了道德銀行的公益性質,讓“今天我為人人,明天人人為我”的社會文明道德正能量能夠可持續的發揚光大。
這種服務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調動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服務的積極性,可以緩解社區服務供給不足的現實矛盾,也是實現社區人力資源和時間資源配置最優化的一種有效途徑,具有一定的發展前景。
同時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探索建立志愿服務“時間儲蓄”制度,需要制度的連續性、整體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一些地方的經驗,首先存在著“收支”不均的問題,一些老年志愿者的“時間銀行”“存折”上記得滿滿當當,但是當年照顧更大年紀的‘儲戶’需要服務時,往往發現后繼無人,因為“時間儲蓄”的主力軍是中老年人,年輕人太少。
其次,無法“通存通兌”也成為“時間銀行”現實操作中的瓶頸。“時間儲蓄”有地域性的限制,在本地區被承認,而一旦搬家等到異地,之前認真記錄的“時間存折”難以再找原來居委會兌現,淪為“空頭支票”。
“時間銀行”更多是一種民間行為,要使之長期有效運轉,需要政府及早介入,為其提供信譽擔保,特別是要提高統籌層次,解決“通存通兌”和“轉移接續”問題?梢詫⒔y籌層次提高到市一級。隨著“時間銀行”信息的共享層次提升,能夠讓信息的價值最大限度發揮,更好地調配資源。
要實現“時間銀行”更高層次的統籌,提高信息化程度勢在必行。建立統一的“時間銀行”信息平臺后,不僅能避免“存折”遺失無法支取等后續問題,還便于“儲戶”交流互助,將更多人納入“時間銀行”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