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違法犯罪,不能總是被媒體牽著走
2月9日,央視曝光廣東東莞多個娛樂場所存在賣淫嫖娼行為后,廣東省在東莞等地迅速展開了大規模的掃黃行動。同時,公安部要求各地警方嚴肅查處、嚴厲打擊涉黃、涉賭、涉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據記者不完全統計,除廣東省外,全國9省份的至少16個城市陸續對各類娛樂場所開展掃黃行動。(2月17日新浪網)
2月9日,央視曝光廣東東莞多個娛樂場所存在賣淫嫖娼行為后,網絡上頻頻曝出“東莞加油,東莞不哭,東莞挺住,為東莞祈福”等等惡搞言論,于是不少網友笑稱東莞發生了“地震”。
在央視曝光之前,筆者相信,我們也有不少人知道東莞是全國色情服務行業的標桿,只是很多人不了解其規模和特色的具體程度、形式罷了,更沒有見識到東莞警方對色情行業泛濫的情況這么地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東莞的色情業已成龐大的利益鏈條,十多年來,多次治理,但卻屢打不絕、不斷復發。近日,在東莞掃黃風暴進行的同時,全國多地警方也嚴肅查處、嚴厲打擊涉黃、涉賭、涉毒等違法犯罪活動。
近日來,全國各地聯合開展掃黃行動,可謂是近十年來最大力度的掃黃。筆者在感慨公安部大力開展掃黃行動,各地取得良好效果的同時,不免有些心酸。為何總是在媒體曝光后,相關部門才開展此類專項行動?
賣淫嫖娼窩點的建立,利益鏈條的形成,并非朝夕之事。開展掃黃行動的各地,在此次掃黃行動中都有發現存在賣淫嫖娼的窩點和違法人員。難道,在此之前,當地公安局就完全不知賣淫嫖娼情況的存在?
究竟是這些公安隊伍能力素質不夠,真沒有發現當地的賣淫嫖娼行為呢?還是當地公安睜只眼閉只眼,沒有對這類違法行為進行打擊,甚至充當保護色或參與者呢?
目前,賣淫行為在我國大陸并不屬于合法,公安部門若不對這些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只能影響隊伍的形象,降低隊伍在公眾中的威懾力,甚至影響隊伍其他執法工作的開展。
作者: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