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書不當營銷 虛假宣傳犯法
時間:2014-02-08 13:27:40
來源:
□本報訊 于桂紅/報道
近日,吉林市工商局船營分局查處一起云南省某公司發行書隨贈虛假宣傳品不正當競爭案。經查,當事人在2012年6月印發《無病到天年》一書和附贈《國學醫典養生速用手冊》,其包裝內黃紙帶正面印有“……92歲高齡,身體機能有如40多歲,行醫70年,獨創養生之法……”等內容。該書封面上邊印有黑底黃字“首席國醫大師路志正養生筆記”字樣,下面黃底黑字印有“家庭成員使用后全部健康長壽——行而有效”的字樣等。當事人宣稱“92歲高齡,身體機能有如40多歲”不具備法律效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答復稱,國家沒有評選“首席國醫大師”“家庭成員使用后全部健康長壽——行而有效”沒有證明材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船營分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惡性影響,并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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